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章 处罚第三十八条有效执行本办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