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