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