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十四条有效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8年3月1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