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预防第二十条有效招用流动人员二百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当向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卫生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