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