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