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四章 评估方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国有资产评估方法包括:(一)收益现值法;(二)重置成本法;(三)现行市价法;(四)清算价格法;(五)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评估方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