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第三章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第十八条已修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民用航空器上喷涂、粘贴易与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相混淆的图案、标记或者符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