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第三章 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第十六条已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置于登记标志之前,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之间加一短横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