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第四十八条有效集体企业的股金分红要同企业盈亏相结合。企业盈利,按股分红;企业亏损,在未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分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