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第三十八条有效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的投资,归该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设立的互助合作基金,应当主要用于该组织范围内发展生产和推进共同富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