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审计程序第四十一条有效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但处理、处罚依据又不明确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