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