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