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