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有效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