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