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已修改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