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已修改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