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第二章 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第七条有效国境口岸的餐厅、食堂、厨房、小卖部应当建立和健全卫生制度,经常保持整洁,做到墙壁、天花板、桌椅清洁无尘土;应当有防蚊、防蝇、防鼠和冷藏设备,做到室内无蚊、无蝇、无鼠、无蟑螂。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