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