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 检验检测第四十七条有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