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务院指定的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合作海区、面积,决定合作方式,划分合作区块;依据国家规定制定同外国企业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规划;制定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业务政策和审批海上油(气)田的总体开发方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