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