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