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经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航空燃油供应设施、设备;(三)有健全的航空燃油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油品检测和监控体系;(四)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