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已废止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3月2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