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章 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库内,并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与海关共同加锁管理。海关凭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免税进口计划分批核销免税进口外国烟草制品的数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