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二章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第六条有效各单位应当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纳入科技工作程序和科研、生产、基建等计划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