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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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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三章 科技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条

有效

科技档案部门对重要的科技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科技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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