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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货物监管

第三十条

有效

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码头、泊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并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禁止在内河运输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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