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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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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

第二条

已废止

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鼓励和允许投资项目的,除本规定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合营各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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