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三十一条有效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