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从登记试验单位中除名,5年内不再受理其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