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修筑海岸防护工程,在入海河口处兴建水利设施、航道或者综合整治工程,应当采取措施,不得损害生态环境及水产资源。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