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建设岸边造船厂、修船厂,应当设置与其性质、规模相适应的残油、废油接收处理设施,含油废水接收处理设施,拦油、收油、消油设施,工业废水接收处理设施,工业和船舶垃圾接收处理设施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