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五节 融资融券业务第五十一条有效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