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有效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