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六条有效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