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第六十八条有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应当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信息和资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