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有效企业厂长(经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由企业所有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