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五章 调解第二十一条有效前条民事纠纷,凡已向海事法院起诉或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再申请港务监督调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