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第五条有效军供站分为常设站和临时站。常设站设置在主要铁路和公路干线的大站、水路的重要港口等军事运输繁忙地方;临时站设置在大批或者紧急军事运输任务需要的地方,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