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五年四月七日国务院批转总参谋部、内务部制定的《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