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