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第二章 石油地震勘探作业损害补偿第十四条有效地震作业后的炮眼,应当由地震作业队负责回填。地震作业队不回填的,应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炮眼回填劳务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