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