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有效

对渔港认定有不同意见的,依照港口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