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